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企業工會

服務專區

會員義務與權益


義務

  • (一)、確保本工會團體榮譽。
  • (二)、按時繳交會員會費。
  • (三)、嚴禁以工會之名、行個人之事。
  • (四)、勇於參與工會活動。
  • (五)、樂於協助會員同仁求助任何事情。
  • (六)、闡述本會宗旨及會員福利,深入工作基層工作同仁。
  • (七)、以身作則,共襄盛舉加入會員,營造勢力。

權力與利益

  • (一)、有發言、表決、選舉、被選舉權 (可參選會員代表、理監事和理事等工會各項幹部) 及其他依法應享有權利。
  • (二)、每年慰問禮品一份 (資格領取入會六個月以上含) 或辦理會員一日勞工教育 (公假一日),擇一辦理。
  • (三)、喜慶禮金為二仟元 (限本人)。
  • (四)、喪葬慰問一仟伍佰元(限本人)。直屬等親 (父母、子女、配偶) 奠儀金壹仟壹百元。申請期限以出殯日起15日內 (含)。
  • (五)、住院慰問金本人1000元 ( 二日 ) 或同等值為勞品。
  • (六)、生育祝賀金1200元(109年起)會員本人。
  • (七)、每年勞工節模範勞工表揚。
  • (八)、每年子女教育獎金之申請。

求助要項

  • (一)、個人工作環境無理被調整。
  • (二)、個人操守及隱私被誤解或公開。
  • (三)、個人對法律諮詢。
  • (四)、個人相關權益被資方人員因作業疏忽而受損。
  • (五)、工作器材或安全裝具不足影響作業。
  • (六)、工作環境中受到性別歧視或性騷擾。

求助方式

  • (一)、直接向會員代表或理、監事申訴。
  • (二)、傳真投訴: ( 0七 ) 三九六四九三六。
  • (三)、電話投訴: ( 0七 ) 三九六四九五一,( 0七 ) 三九六四九五三。
  • (四)、寫信投訴地址: 高雄市三民區大順二路四六八號八樓 ( 環保局企業工會 )。